嘉德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将从3月份的第25期嘉德四季拍卖会开始,上调买方佣金比例三个百分点,调整后买方佣金比例为15%。该项调整适用于中国嘉德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所有的拍卖类型和拍品类别。
内地的艺术品拍卖行业从1996年开始起步到2007年,一直执行看买卖双方各收10%的佣金制度。2007年,中国嘉德率先从当年的春拍开始将买方的佣金从10%上调到12%,随之国内的其他艺术品拍卖行在半年后纷纷跟进。
而香港佳士得和苏富比一直沿用的是阶梯式佣金收取制度,从成立至今先后共进行了三次调整。
1. 2005年初之前,双方佣金的收取规则是:拍卖品“成交价”在85万港元或以下,佣金以“成交价”的 19.5%计算;超过吕5万港元的部分,则以12%计算。
2. 2005年初进行第一次调整,把征收佣金比例的转折点调整为150万港元,佣金比例也有微调。拍卖品“成交价”在150万港元或以下,酬金以“成交价”的20%计算;超过150万港元的以12%计算。
3. 2007年初进行第二次调整,拍卖品“成交价” 在150万港元或以下,酬金以“成交价”的25%计算;超过150万港元至400万港币的部分,则以20%计算。而超过400万港币以上的则是以12%的比率计算。
4, 2008年秋拍时再次进行了调整,拍卖品“成交价”在400万港元或以下,酬金以“成交价”的25%计算;超过400万港元至800万港币的部分,则以20%计算。而超过800万港币以上的则是以12%的比率计算(此酬金比率仅适用于香港地区)。
另外香港佳士得的红酒拍卖佣金比率单独计算,收取拍卖品“成交价”的20%。而苏富比的红酒拍卖佣金比率与艺术品的收取标准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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