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仍面向全国招生,各地区无名额限制(美术学、建筑学、城市设计学院各专业除外),欢迎广大有志于从事美术事业的考生报考。
一、报考要求
(一)造型艺术、中国画、书法、艺术设计、建筑学、影像设计、信息设计、产品设计、空间设计专业报考要求:
1.报名方式:考生必须本人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07年3月6日、7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3.考试时间:2007年3月10日、11日;
4.报名考试地点:详见“专业考试”栏目;
5.报名时考生必须提供本省艺术类高考考生报名号,组织艺术类统考省份的考生必须提供本省专业统考合格证;其它报名材料详见我院《2007年本科招生简章》,
6.报考费 260 元。
(二)美术学专业报考要求:
1.报名方式:面报、函报均可;
2.报名时间:函报 3月1日—3月15日(以收到邮戳为准);
面报 3月2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3.面报地点:学院本部;
4.考生报名时须提交的报名材料详见我院《2007年本科招生简章》,此类考生必须提供本人户口所在省艺术类高考考生报名号,如无考生报名号视为审查不合格。函报考生须将上述材料和汇款凭单用特快专递一袋寄出(身份证只交复印件),材料不齐备者不予发放《文化课考试通知单》,如未用特快专递邮寄,致使报名材料丢失影响报名者,后果自负。
5.报名及专业审查费:100 元(函报者必须通过邮局汇款,须在附言中注明报考美术学专业)。
二、专业考试报名、考试地点及时间点
注:为方便考生报考,合理分流考生人数,确保考生考试条件,请考生就近选择考点参加专业考试。黑龙江、吉林、辽宁、山东、广东、广西、海南、江西、福建、上海、江苏、安徽、浙江、湖南、湖北、四川、重庆、贵州、云南、西藏、宁夏、甘肃、陕西、青海、新疆的考生必须在沈阳、青岛、武汉、南京、成都、广州、兰州七个考点中任选其一参加考试,不得在北京应考,请以上省份的考生严格遵守此项规定,违者后果自负;其它省份考生可在八个考点中任选其一参加考试。
三、招生专业名称、招生人数、学制、考试科目、学历及学费 点击查看
四、华侨及港、澳、台人士报考要求
华侨及港、澳、台人士报考我院须参加我院专业考试(可任意选择专业考点),专业报名及考试要求与内地考生相同,专业考试合格者,凭我院所发《文化课考试通知单》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港、澳、台、华侨文化课联合考试。
五、外籍人士报考要求
外籍人士报考我院,请与我院留学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4771019
六、城市设计学院简介
中央美术学院城市设计学院成立于2002年,位于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裕民大街1号,是一所与学校本部其它二级专业学院相同的公办性质的二级专业学院。该学院现设有城市信息设计(含出版设计、媒体设计、商业信息设计等专业方向)、城市形象设计(含公共艺术、展示设计等专业方向)、城市时尚设计(含家居设计、陶瓷产品设计、首饰设计等专业方向)、城市影像设计(含动画、实验电影等专业方向)四个教学学部和城市视觉文化研究中心。学生进校后,统一在基础部学习,一年后进入各专业学部,学习一年后再选择进入各学部专业方向工作室学习。
七、其它:
1.我院《2007年本科招生简章》将于2007年元旦前后开始发售,考生可到我院本部东门收发室及全国各专业考试考点购买,也可通过邮局汇款至中央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购买,每份5元。邮购者请务必在汇款附言中注明回寄地址、邮编、收件人姓名。
2.《2006年中央美术学院本科招生优秀试卷点评》一书预计在2007年1月发售,每册58元,邮寄费7元。邮购者请务必在汇款附言中注明回寄地址、邮编、收件人姓名。
3.我院2007年不招收新疆少数民族(民考民)学生,2008年继续招生。
4.欢迎考生报考中央美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开设艺术设计及绘画类成人本、专科。详情见每年6月份的《中央美术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电话咨询:64771281、80410819。
5.我院进修生《招生简章》于每年5月份发布,请考生登陆我院网站查询。
考生如有问题可在网上查询或向我院招生办公室咨询
咨询电话:(010)64771056 / 64771059
学院网址:www.cafa.edu.cn
学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南街8号 邮政编码:100102
乘车线路:东直门乘623路车到花家地南街站下或614路车到花家地北里站下
城市设计学院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裕民大街1号 邮政编码:101318 咨询电话:(010)80410805
乘车线路:东直门乘975路车到中央美术学院城市设计学院站下
中央美术学院
招生办公室
2006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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