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费还是免费? 数字音乐下载那些事

时间: 2015-07-03 09:19:45 | 来源: 中关村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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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那个推动知识产权进步的音乐人

李志—那个推动知识产权进步的音乐人

你愿意付费下载音乐吗?

对于音乐下载这个事,你是愿意付费下载还是免费下载?估计很多网友都会异口同声的回答:“还用问吗,当然是免费的啊!”。虽然免费下载的音乐品质一般都不高,但既然总能找到免费的午餐,谁还愿意花钱吃大餐呢。但大家不知道的是,你的每一次免费下载,都是对音乐人版权的侵犯。而为你提供免费下载渠道的音乐网站,正是那些音乐人坚决打击的对象。

知名独立音乐人李志,前段时间曾说过这样一段话:“中国在很多方面都在向前走,唯独对于个人版权的意识和法律,一直停滞不前。”这句话充分表现了一个中国独立音乐人的无奈,现在依旧有不少数字音乐网站,在没有经过独立音乐人允许的情况下,就将他们的作品放在了自己的网站上,供用户试听和下载。而音乐人不仅被侵犯了版权,还从中拿不到一分钱。因此,独立音乐人将数字音乐网站告上法庭的事件屡见不鲜,对于音乐人来说实属无奈之举。

相比于国内,欧美国家的版权意识显然要好很多,当然与之相关的法律和政策也比较完善。但也并非完美无缺,欧美国家的数字音乐网站同样遭到很多音乐人的指责甚至是诉讼。怎么回事呢?拿全球最大的数字音乐网站Spotify来说,其每播放一首歌,只需为音乐人支付0.001美元至0.007美元(最多才4分钱)。相比于当年的实体唱片收入,数字音乐所带来的收入简直少得可怜。为此,美国知名女歌手Taylor Swift愤怒的从Spotify上撤下了自己的所有音乐,并与之决裂。显然,音乐人并没有从数字音乐上得到与作品价值等同的回报。

不过数字音乐这种形式还是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首先,人们现在的听歌方式基本都是用手机。把音乐APP打开,海量音乐随便听。在家用WiFi,出街用4G,想听什么歌动动手指就可以找到。我们再也不用像以前那样,从电脑上下载想听的歌,再拷到MP3或手机里了。

第2页:看点: 消费者与音乐人是怎样的关系

消费者与音乐人之间的第一层关系就是经济关系,简单的说就是“你消费我出力”,二者之间应该是平等的。音乐人需要为我们负责,或者说需要为我们的钱负责。而我们应该从中得到想要的东西,这种关系做好了之后,再去谈其他的。消费者和音乐人本质上就是这个关系。但现在普遍现象却是,音乐人出力了,我们却要通过免费的方式得到我们想要的东西。这种只有付出没有回报的事情,谁愿意干?音乐产业又怎么能和谐发展?

所以,无论是消费者还是数字音乐网站,都应该以尊重音乐人的知识产权为底线,重视每一个音乐人的付出。因为只有让音乐人的作品,得到了与其艺术价值相符的回报,他们才能有信心和动力去创作更好的艺术作品。反之,未来的音乐质量只会越来越差,好音乐将很少出现,因为,没有人愿意做赔本赚吆喝的买卖。

不平衡的音乐产业大约从2012年后得到转变,经过音乐人、唱片公司的不懈努力,以及外部客观条件的转变(例如百度侵权案败诉),业内对于数字音乐版权的重视程度提升,音乐人也开始从音乐下载上获得收益。更多的音乐人开始与虾米音乐、QQ音乐、网易云音乐等数字音乐网站合作,虽然目前来看他们所获得的数字音乐收入并不算高,但对于音乐产业来说,已经逐渐形成了一个良性的循环。

知识产权是私有产权的一种,而数字音乐其实对于打击盗版音乐,起到了非常积极有效的作用。要知道,以前的盗版唱片也是令音乐人十分痛恨的,数字音乐的出现则很好的解决了这个问题(我们不需要再买盗版盘了)。不过,音乐人想要真正从数字音乐中得到与作品价值等同的回报,还得需要政府、法律、数字音乐网站以及我们每一个消费者对于个人知识产权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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