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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西安美术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艺术中国 | 时间: 2013-02-01 11:24:19 | 文章来源: 中国艺考网

    西安美术学院成立于1949年,是我国创建最早的八大美院之一。学院面向全国招生,文、理兼收,欢迎广大有志从事美术事业的考生报考西安美术学院。

 

一、招生专业、办学层次、学制及招生计划:

二、报考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有一定美术基础;

(3)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

(4)军队战士经军区政治部批准后可以报考;

(5)省级美术专业统考合格者(未组织专业统考的省份及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3、华侨、港、澳地区、台湾省考生和外国留学生报考我院,请致电我院国际交流处,电话:029—88214243。

三、报名方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方式)

1、网上报名:

开始时间:2013年1月10日每天6:00—24:00

截止时间:各考点现场确认时间前一日18:00(请尽早上网登录,避免高峰时段网络堵塞,逾期不再补报。)

考生需登录美术高考网(http://baoming.mei-shu.cn)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必须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且认真核对报考信息,现场确认时我院不做任何信息更改,同时不再接受未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

2、现场确认:(1)网上报名后考生需到报名现场进行信息确认、照相(不允许代报);

(2)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本人所在省市美术类统考合格证(未涉及美术类统考或美术类统考成绩未公布的省市,持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我院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并且交验上述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3、考生现场确认合格后发放“西安美术学院美术类专业准考证”方可参加专业考试。

4、每一位考生都必须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准确,如有错填、漏填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太原考点、南昌考点、武汉考点、郑州考点、潍坊考点、桂林考点的本省考生无须参加网报。其它省考生如在以上所述考点参加我院专业考试,需在该考点现场采集信息。

6、凡在湖北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按指定时间进行网报,不须现场确认,在网上报名结束后按时间要求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报名步骤:登陆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hbea.edu.cn/)点击“湖北省2013年外省普通高校艺术专业在鄂招生考试考生网报系统”,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

7、填写志愿: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填报高考志愿只能按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时所报第一志愿专业名称填写(专业代码按照考生所在省公布代码为准);

注:不可兼报专业:美术学(美术史论)、雕塑、艺术设计学、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

可兼报专业:设计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

可兼报专业:绘画类:美术学(美术教育)、绘画、摄影、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中国画、美术学(艺术教育)。

四、考试办法:

1、专业考试:

 

(1)考点安排:(江苏籍考生报考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可选择在西安、潍坊考点参加专业考试,其它专业只能在江苏省考点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在其它考点参加专业考试者考试成绩无效。)

(2)考生持“西安美术学院专业准考证”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专业考试。考试所需的画板(不小于4开纸)、颜色、水盒、画笔等画具全部自备。

(3)专业考试成绩将于4月中旬在(http://cj.mei-shu.cn)网站公布,届时请考生登陆查询,专业成绩达到我院合格的考生,随后将邮寄“2013年西安美术学院专业合格证”,请考生注意查收(因考生本人填报地址有误,造成专业合格证未能收到,责任自负)。

2、文化考试:

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文科或理科统考。凡接到我院签发的“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持“专业合格证”在户口所在地招办按规定办理文化统考报名手续,政审体检由当地招办统一办理,我院复审。

五、录取办法:

(1)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综合面试、专业、文化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录取原则:

1、本科文化课计分方式:(文化总分为考生实际所得文化成绩总分)

(1)文、理科考生:文化满分及文化总分(含数学成绩);

(2)个别不分文、理科的省份,文化满分及文化总分(含数学成绩)。

2、本科录取原则:(我院2013年专业课满分为200分)

(1)美术学(美术史论)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文化课占80%,专业课占20%,按综合分排队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80)+(专业总分÷200×20)

(2)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本人所在省(市、自治区)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以形体测试成绩为主,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其他专业方向:文化课占40%,专业课占60%,按综合分排队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专业总分÷200×60)

六、入学事项及待遇:

1、新生凭“专业课准考证”、“文化课准考证”、“专业课合格证”、“录取通知书”,按时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2、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由我院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

3、在校就读期间,学校实行奖学金,特困生减免学费及困难学生助学贷款等多种措施,以帮助品学兼优或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4、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专业、绘画专业、雕塑专业、中国画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公共艺术专业、工艺美术专业15000元/学年;美术学(美术教育)专业、美术学(艺术教育)专业13000元/学年、摄影专业、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9000元/学年、美术学(美术史论)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7000元/学年。

(2)住宿费:学院根据专业和实际情况统一安排住宿,收费标准以入学须知为准。

(3)代办费:根据教学和军训等项工作的需要和不同专业、不同类型,按实际发生额一次性收取。

5、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习用具、材料费自理,享受公费医疗、转户口关系。

七、其他事项:

本院另招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在职研究生、附属中等美术生、成人继续教育(高起专、专升本、高起本)。简章另发,欢迎报考。

本院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含光南路100号(考生由火车站乘5路、30路公共汽车在医学院下车向西500米即到) 邮编:710065

招生办公室电话:029-88247882、88222342、88221716(传真) 网址:www.xafa.edu.cn www.xafa.com.cn

成人继续教育学院咨询电话:029-87976993 附属中专咨询电话:029-88214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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