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广州美术学院是华南地区唯一一所高等美术学府。1953年由广东华南文艺学院、湖北中南文艺学院和广西艺术专科学校等三校合并而成立的中南美术专科学校是其前身。1958年学校南迁广州,更名为广州美术学院并开始招收本科生。曾为国家文化部部属高校,现为广东省省属高校。
1981年获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权。
1987年开始招收外国及港澳台地区学生。
2005年获准为国家首批艺术硕士(MFA)培养试点单位。
2010年被广东省确定为省级博士点建设单位。
学校现有中国画学院、造型艺术学院、建筑与环境艺术设计学院、工业设计学院、视觉与动漫设计学院、美术教育学院、艺术与人文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8个学院和1个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本科教育设有绘画、雕塑、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摄影、动画、工业设计、建筑学、服装设计与工程、文物与博物馆学、广播电视编导、艺术与科技、风景园林、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等20个专业,44个专业方向。研究生教育有美术学、设计学、艺术学理论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1个专业学位点(艺术硕士)。学校的“美术学”为省级重点学科,“设计艺术学”为省级重点扶持学科。“艺术设计”、“绘画”、“工业设计”、“雕塑”是教育部确定的国家级特色专业,“美术学”等5个专业是省级特色专业,水彩画、雕塑创作、创作(油画)、设计基础——创意表达、广告创意等5门课程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学校是“广东省高校美术与设计教育专业委员会”历届会长单位、“广东省高等学校工业设计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单位、广东省学校艺术教育活动(美术)培训基地和广东省美术与设计教育培训中心。
学校现有昌岗和大学城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564亩,总建筑面积36.21万平方米。学校图书馆藏有大量珍贵的艺术类图书、期刊及仿真印刷品、拓片和线装珍本。现全校藏书量42余万册,电子图书20.2万册,数据库16个。学校拥有展线总长约2000米的3座美术馆和1个面积1050平方米的雕塑展场。学校馆藏有唐代以来各个朝代的艺术珍品和现当代佳作共1万余件。
学校有雄厚的师资力量。胡一川、关山月、黎雄才、王肇民、高永坚、迟轲、陈少丰、潘鹤、杨之光、郭绍纲、陈金章、梁明诚、尹定邦、王受之、张治安、黎明、赵健、方楚雄、郭润文等一批当代中国艺术史上的大师名家,都长期在我校执教。学校现有教授58人,副教授121人。教师队伍中,聚集了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中国美术家协会的艺术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中国各美术与设计专业学会理事等一批优秀人才。
学校现有各类在校生7761余人,其中,全日制本科生5286人,全日制研究生493人,在职攻读艺术硕士学位研究生63人,成人高等教育生1919人。
学校注重学生创意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现有广东省重点实验室1个、广东省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含29个专业实验室)、广东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1个、广东省高校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1个、校外实践基地38个,为我校的实践教学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学校重视科研创作。近年来,我校教师获得了包括中国美术奖?终身成就奖、中国美术奖?理论评论奖、中国美术奖?创作奖、全国体育美展一等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中国书法兰亭奖一等奖在内的数百项省级以上科研创作奖,获得了包括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全国教育科学教育部规划课题、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等在内的多项高层次科研项目。
学校积极参与和融入区域经济文化建设。深圳城雕《开荒牛》、珠海城雕《珠海渔女》、长沙橘子洲《青年毛泽东艺术雕像》,香港、澳门两地回归的广东省政府礼品设计,人民大会堂广东厅、星海音乐厅、广东美术馆、2005年日本世博会中国馆、2010年上海世博会主题馆“城市与人”、山西馆等的设计工程,2010年广州亚运会吉祥物、奖牌、核心图形、色彩体系等52项的视觉设计等等,均出自广州美术学院。学校现有1个国家广告产业园区——广东现代广告创意中心,1个省级研发中心——广东省创意产业研发中心,3个战略合作城市,14个校级科研院所,有广东省集美设计工程公司、广东省广美玉兰软装艺术创意研究院、广美例外品牌研究所等社会服务平台,学校的社会服务内容涉及视觉文化产业的各个领域,在区域文化建设和现代产业发展中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学校积极开展对外教育和学术交流。迄今为止,我校已与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奥地利、俄罗斯、比利时、瑞士、加拿大、墨西哥、日本、韩国、新加坡、泰国及港澳台等近30个国家和地区的50多所艺术院校建立了交流与合作关系。学校有计划地选派优秀学生到国外交流和学习,选派优秀教师出国进修、交流或从事学术研究,举办国际学术研讨会和美术设计展览,聘请来自以上国家及港澳台地区专家来我校执教、讲学和开展项目合作。
经过58年的发展,我校形成了“把握时代脉搏,关注社会需求,以产学研相结合的艺术与设计教育主动为区域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办学特色,目前正朝着建设“特色鲜明、高水平的艺术类大学”的目标前进。
二、2013年招生专业、人数、考试科目
1、2013年我校在广东省外计划招生320名(最终以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发改委审定为准),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不分配到省,但在每个省份录取的人数最多不超过省外招生总计划的20%,同时,适当兼顾边远省份和地区的考生。外省考生须按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的相关考试规定报名及考试。
2、就读我校各专业的学生,按规定修完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发给我校毕业证书,达到我校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报考绘画(书法篆刻)专业方向考生一律在我校大学城校区考点参加考试。
三、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艺术类专业及高等艺术院校附中的毕业生(含应届生)。
3、现役军人凭大军区政治部出具的证明报考。
4、具有一定美术基础,身体健康。
5、下列人员不能报考:(1)具有高等教育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应届毕业生除外);(3)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不满两年者;(4)因在招生考试中舞弊被取消报考、录取或入学资格,并规定本年度不得报考者;(5)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者。
四、报名办法
我校2013年各专业均采取网上预报名、网上缴费、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
1、网上预报名:申请报考我校的考生,请登录http://219.136.207.147,进入我校专业考试报名系统,进行专业考试网上预报名。考生请务必认真阅读“承诺书”,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取得网上报名号,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成功后所有信息不得修改。考生凭网上报名号,按规定时间到所选定考点进行现场确认。我校网上预报名时间:2013年1月5日—2013年2月15日(书法篆刻专业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3年1月5日-2013年1月17日)。
2、现场确认:网上预报名并缴费成功后,考生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选定考点现场确认,交验报名材料,打印准考证。因要现场摄像,考生须本人亲自到场确认,不能代报。
3、现场确认时需交验的资料:(1)考生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若身份证遗失,须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本人照片及身份证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考生参加省美术术科统考准考证或统考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4、上述各项材料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后,由我校招生办统一发给考生专业准考证,专业准考证须加盖我校招生办公室公章方为有效。
5、报名考试费:按广东省物价局审批标准收取。
6、港澳台侨考生报名及考试时间和方法见本简章“九、华侨和港澳台学生报考、录取办法”。
五、专业考试
(一)考试纪律
1.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参加专业考试过程中,须遵守国家高考考试纪律及《广州美术学院考生须知》和《广州美术学院考场规则》,对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者,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2.严禁替考等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考试成绩,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的,取消其录取资格或者学籍,并将处理结果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
(二)考试时间、地点
1、报考我校绘画(书法篆刻)专业方向的考生,在网上预报名并缴费成功后,凭网上报名号按规定时间到我校大学城校区进行现场确认并参加专业考试。
2、报考我校其它各专业的考生,专业考试办法如下:
(1)、我校在桂林、南昌、成都、长沙、无锡、武汉、郑州、北京、兰州、沈阳、淄博、河北等地设有考点。考生(不含广东省)在网上预报名、网上缴费成功后,凭网上报名号按规定时间到网上预报名时选定的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并参加考试(各省招办若有规定则按相关文件执行)。广东省考生不得在广东省外考点报考,非广东省考生不能在广东省内考点报考,违反规定,我校有权取消考生成绩,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2)、广东省考生考点安排:
六、录取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美术类考生须参加省级艺术统考,并取得合格证,方有资格被本科院校录取(未组织艺术统考或对考生报考31所独立院校另做规定的省份除外;报考生源所在地省级艺术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除外)。报考我校除美术学(美术教育)、美术学(美术史,文科类)、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文科类)、工业设计以外各专业,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普通本科招生专业考试。
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及体检合格,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都达到要求的情况下,我校依据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根据教育部第2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一节第八条,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我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和专业复试,凡不符合录取条件、发现有舞弊行为或经我校招生委员会认定未达我校入学要求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情节恶劣的,我校将移交有关部门查究。
录取原则和办法:
1、外省:
(1)、我校各专业文理兼招。
(2)、美术学(美术史)、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专业,在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和外语单科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后,按文化成绩及德智体美、体检、特长等综合择优录取。
(3)、除美术学(美术史)、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外的各专业,在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和外语单科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后,根据考生综合分,按专业志愿及德智体美、体检、特长等综合因素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文化总分÷文化满分×3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70。
(4)、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未被录取,我校将根据各专业录取情况及考生志愿按综合分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5)、单考专业成绩在260(含260)分以上,文化成绩和外语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不计算综合分,优先录取。若同一专业符合优录条件人数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则按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2、广东省:
(1)、我校工业设计专业招收理科生,其它各专业文理兼招。
(2)、报考美术学(美术教育),考生参加广东省美术术科统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广东省艺术类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分数线,在投档考生中按综合分及德智体美、体检、特长等综合因素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
(3)、报考美术学(美术史,艺术类)、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艺术类),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和外语单科达到我校录取最低控制线,按文化成绩及德智体美、体检、特长等综合因素择优录取;报考美术学(美术史,文科类)、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文科类),考生不需参加专业考试,按广东省第二批本科文科分数线,从普通文科类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报考工业设计专业,考生不需参加专业考试,按广东省第二批本科理科分数线,从普通理科类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4)、报考其他各专业,文化成绩参照广东省艺术类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和外语单科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综合分,按专业志愿及德智体美、体检、特长等综合因素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
(5)、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未被录取,我校将根据各专业录取情况及考生志愿按综合分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6)、单考专业成绩在260(含260)分以上,文化成绩和外语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不计算综合分,优先录取。若同一专业符合优录条件人数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则按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七、学费、住宿费标准
2013级新生收费标准在2012年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按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物价局最新下达的文件执行。
我校2012年新生收费标准为:
1、学费:美术学(美术史)、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专业学费为每学年8000元,其他各专业学费为每学年10000元,均不含住宿费。
2、住宿费:普通学生公寓四人间每生每学年1500元;留学生公寓双人间每生每学年9000元,单人间每生每学年15000元。
*美术学院学习费用相对较高。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应履行“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的义务。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不得拖欠学费、住宿费,请考生报考时慎重考虑。
八、奖、贷学金等措施
按国家政策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我校建立了“奖、贷、助、补、减、缓”等为主要内容的奖学与资助工作体系,对品学兼优及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进行奖励与资助,具体措施包括:
1、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年组织评选优秀学生,对品学兼优的学生予以奖励,授予荣誉称号,奖学金等级金额由1000元至8000元,奖励面约30%。
2、开设“绿色通道”:新生入学前,应筹足学费。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经过审核批准,可报到入学。
3、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入学后由学校组织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额度为6000元。
4、勤工助学:学校提供一定的工作岗位,学生可通过勤工助学获取劳动报酬(每月最高可获得500元酬金)。
5、特殊困难补助:学生在学期间因突发重大事故而遭遇特别经济困难可申请学校发放一次性特困补助,特困学生在读期间也可申请特困生活补助。
6、减免学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遭遇特大灾害,可申请减免部分或全部学费。
7、分期缓缴学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分期缴交学费,一年内缴清。
8、艺术名家及社会捐赠奖助学金:现已设立杨之光励志奖学金,鸥洋油画助学金,方林(方楚雄、林淑然)学术论文奖学金,曹崇恩励志奖学金,梁容(梁世雄、容璞)励志奖学金,黎明、黄咏贤中国画奖学金,王嘉廉奖学金,镇泰奖学金,香港道教玄宫助学金,许钦松创作奖学金、黎明雕塑创作奖学金、凤凰艺术奖学金、严彪油画助学金、星星艺术奖学金、志诚艺术奖学金、祁泽湖助学金等近20项。奖助学金额:每生2000元至15000元。
9、国家政府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金额:3000至8000元。
九、华侨和港澳台学生报考、录取办法
1、我校对华侨和港澳台考生实行文理兼招。
2、具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属于2013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应届考生或高级程度会考应届考生,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或高级程度会考并达到免文化考试标准,即:
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考生免文化考试标准为“2、2、1、1”,即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2级,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1级。
或参加香港高级程度会考的考生免文化考试标准为:
(1)中国语文及文化、英语运用达到“E”级;以及
(2)其他科目有两门达到高级程度会考的“E”级;或其他科目有一门达到高级程度会考的“E”级,另有两门达到高级补充程度会考的“E”级。
考生可免文化考试填报我校,我校根据考生报考材料组织专业加试。专业加试成绩达我校划定分数线,我校按专业加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并签发入学通知书。
3、凡不符合第2条所述条件的香港地区考生及华侨、澳门地区、台湾省考生,必须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和台湾省学生考试”(文化科考试,下称“文化联考”),以及由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考生在文化成绩、外语单科及专业成绩过我校划定录取最低控制线,由我校根据综合分(综合分计算公式: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按其志愿及德智体美、体检、特长等综合因素择优录取,并签发入学通知书。有关文化联考信息,可咨询普通高校联合招生办公室(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西69号,邮编:510631,电话:020-38627813、38627826)。
4、专业考试(含香港地区免试招生专业加试)
(1)专业考试报名费:600港元/生
(2)专业考试报名时间:3月(详情请咨询各考点,台湾和华侨考生专业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6日;参加香港地区免试招生专业加试的考生,增加第二阶段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具体为5月13日—16日及18日上午)
(3)索取简章资料及报名地点:
香港:香港九龙新蒲岗爵禄街17号香港考试及评核局,接受香港考生(含参加香港地区免试招生专业加试考生)报名,咨询电话:00852-36288711。
澳门:澳门水坑尾街78号中建商业大厦7楼澳门中华教育会,接受澳门考生报名,咨询电话:00853-28333611。
广州:广州市昌岗东路257号广州美术学院招生办,接受台湾和华侨考生报名,咨询电话:020-84017740。文章来自:中国艺考网(www.yikao.cn)
(4)专业考试时间:2013年6月8日
(5)专业考试地点:
香港:香港九龙何文田公主道14号劳工子弟中学
澳门:澳门水坑尾街78号中建商业大厦7楼澳门中华教育会
广州:广州市昌岗东路257号广州美术学院
5、入学后,华侨和港澳台学生需住校者由学校在校内统一安排。
十、广州美术学院2013年考试大纲
色彩
1、目的和要求
色彩考试以考查考生观察、感受和表达色彩的能力为目的,要求考生较熟练地掌握色彩基本规律和写生基本技能。
2、考试范围
静物写生或默写。
3、工具材料
1)水彩、水粉颜料自选;
2)自带画夹(或画板);
3)画纸:8开水彩纸(由考场提供)。
4、考试时间
3小时。
5、评分
满分为100分。
6、评分标准
1)运用色彩进行构图的能力;
2)运用色彩塑造形体的能力;
3)运用色彩对比关系表现色调的能力;
4)处理整体与局部的能力;
5)审美趣味以及驾驭工具材料的技能。
素描
1、目的和要求
通过素描考试,考查考生的造型能力。要求考生在考试时间内,明确的表现视觉感受和对造型的理解。
2、考试范围
人物写生或默写。
3、工具和材料:
1)铅笔、炭笔、炭精棒等自选;
2)自带画夹(或画板);
3)纸张:8开素描纸(由考场提供)。
4、考试时间
3小时。
5、评分
满分为100分。
6、评分标准:
1)画面整体、造型语言明确;
2)构图合理,比例和形体结构关系准确;
3)画面具有空间感、体积感和质感;
4)能较好把握画面整体关系,主次关系处理协调;
5)所表现的对象造型特征把握准确、表现语言独特;
6)工具材料运用熟练、具有较强的表现力。
速写
1、目的和要求
速写考试要求考生在较短的时间内,用简练、概括的手法,准确、生动地捕捉和把握人物的动态、比例等形象特征,并将之组合成生动的构图画面。
2、考试范围
人物及场景写生或默写。
3、画具和材料
1)铅笔、炭笔、炭精棒(条)等自选;
2)自带画夹(或画板);
3)画纸:8开素描纸(由考场提供)。
4、考试时间
30分钟。
5、评分
满分为100分。
6、评分标准
1)对人物的形体比例和结构特征有一定的感受和理解;
2)能较好地把握人物和画面主次的整体关系;
3)对对象有较独特的感受并能捕捉到对象的基本性格特征;
4)构图合理,生动、丰富,并有一定的美感;
5)能较熟练地运用工具、材料,有一定的表现技巧能力。
书法
书法考试的目的在于能够比较全面客观地考察评估考生的专业实际水平。
1、考试范围
1)临摹。要求考生根据考场提供的指定碑帖,完成临摹作品一张;
2)创作。在篆、隶、楷、行、草五种书体中自选两种书体,(创作所选书体不能与临摹考试所规定的书体重复),完成规定内容的创作作品两张。
2、考试要求
1)章法完整,布局合理;
2)结体能较好地把握平正与变化的关系;
3)笔法能够表现提按、使转等书写技巧。
4)无论临摹或创作,均不得在落款中写姓名、字号,不得使用印章
3、工具和材料
1)自带毛笔、墨汁、画毡、墨碟等个人用具;
2)纸张:四尺三开宣纸(由考场提供)。
4、考试时间
3小时。
5、评分
满分为150分。
6、评分标准
参照考试要求,从章法、结体、笔法三个方面进行有效评分。
篆刻
篆刻考试的目的在于能够比较全面客观地考察评估考生的专业实际水平。
1、考试范围
按照指定内容现场刻制朱文、白文各一方。
2、考试要求
1)章法完整,布局合理;
2)篆法具备入印篆的要求,能较好地把握平正与变化的关系;
3)刀法能体现出冲刀、切刀等刻制技巧;
4)刻制完成后,印稿要盖的清晰;
5)不能带工具书进入考场,考场提供篆书参考字样。
3、工具和材料
1)自带刻刀、印泥、砂纸、毛笔、墨汁、墨碟等个人用具;
2)石料由考场提供;
3)纸张:A4打印纸(由考场提供)。
4、考试时间
3小时。
5、评分
满分为100分。
6、评分标准
参照考试要求,从章法、篆法、刀法三个方面进行有效评分。
线描
线描考试目的在于考察学生迅速捕捉对象动态和特征的能力,侧面折射学生对文字造型的把握能力。
1、考试范围
人物及场景写生或默写。
2、考试要求
1)事物主体概括、比例结构准确;
2)场景布置合理;
3)局部刻画生动;
4)线条流畅富有张力;
5)主次关系分明。
3、工具和材料
1)毛笔;
2)自带画夹(或画板);
3)画纸:8开素描纸(由考场提供)。
4、考试时间
30分钟。
5、评分
满分为50分。
6、评分标准
参照考试要求,从整体、局部、线条、场景四个方面进行有效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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