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克斯:该改名叫“总动员”公司
好莱坞生活中最重要的事实就是,这里的人大部分都是白痴。——美国著名编剧威廉姆·高德曼
这是高德曼一贯用来描述那些电影人的话,意思是电影工作室的总监们一般都不会知道到底哪一部片子才能卖钱,当然,除非那些电影是皮克斯工作室出品的。
皮克斯的名称“Pixar”,来自两个英文单词的结合:像素(Pixel)和艺术(Art),揭示了他们致力于结合科技与艺术的理念。从1995年起,这个“星战之父”卢卡斯当年的“弃儿”,一共制作了12部电影,《玩具总动员》作为开山之作,打开了这12部电影成功的大门。这些电影的全球平均票房超过5.8亿美元,电影工作室成立至今总共收进了26项奥斯卡奖和7项金球奖。
《汽车总动员2》(2011年)
《玩具总动员3》(2010年)10.6亿美元
《飞屋环游记》(2009年)7.3亿美元
《机器人总动员》(2008年)5.3亿美元
《美食总动员》(2007年)6.2亿美元
《汽车总动员》(2006年)4.6亿美元
《超人总动员》(2004年)6.3亿美元
《海底总动员》(2003年)8.6亿美元
《怪物公司》(2001年)5.3亿美元
《玩具总动员2》(1999年)4.9亿美元
《虫虫特工队》(1998年)3.6亿美元
《玩具总动员》(1995年)3.6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