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永留人间:朱乃正遗作全部捐赠社会前后

艺术中国 | 时间: 2013-09-23 13:49:58 |
文章来源: 新华书画

正是出于这份信任,朱先生在亲笔遗嘱中郑重写明:“以上书画、文字资料凡遇有关知识产权的问题时,均由曹星原全权处理解决并享有与上述三项内容有关除署名权之外的一切知识产权(含财产权)。”

今年2月,朱乃正先生在关于遗嘱的补充申明中,更再次强调了对曹星原“寄以重托:我所有的作品经由她梳理、整合研究后,完成撰写评传与专著,举办个展等活动。最终她会根据我们商定后的共同意愿,将作品归类、妥存。有序地捐赠给国内外艺术与学术机构收藏,回报社会。其他人皆无权进行各种干预。”

据曹星原介绍,朱乃正先生之所以希望将藏品由她梳理、研究后再有序地捐赠给社会文化艺术机构,是考虑到大量的作品需要有所整理。通过一定的研究后形成不同学术主题、类型的部分后再捐赠给艺术机构,可以避免因作品混乱而被简单搁置于博物馆仓库之虞。

朱乃正作品《国魂—屈原颂》 中国美术馆藏

早立遗嘱 避免纠纷

在朱乃正先生去世的“七七”纪念会上,曹星原作为受遗赠的主要财产继承人,明确表示接受朱乃正遗赠。

近年来,已故艺术家遗产、遗作纠纷案件时有发生,如同张亚梅律师所言:朱乃正先生在生前身体尚健的时候就对捐赠作品的后事作出安排,既是老先生的豁达,也是在观念上比许多人超前。

据悉,在朱乃正先生离世前的神志清醒阶段,他还曾通过亲笔申明一再强调自己的遗嘱应该得到“坚决地执行”。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证实,这一阶段的他“住院期间神志清楚,语言可,计算力、时间、人物、地点、定向力正常。远近记忆力正常。7月23日病情逐渐恶化。经抢救无效于7月25日死亡。”据张亚梅律师介绍,朱乃正先生完全是在神志清晰的状态下签署的给中国美术馆捐赠作品的法律文件的。

张亚梅表示,由于我国的相关法律还不够完善,对艺术家生前嘱托的遗嘱执行人并没有完善的约束手段,只能靠社会和舆论的共同监督。可喜的是,曹星原目前已在积极落实朱乃正生前的遗嘱。张亚梅呼吁说,将朱乃正遗嘱中的愿望公诸于众是对老先生的告慰,法律应该对他的遗嘱给予保障,相关机构和人士也应为此做出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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