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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十一届全国美术作品展动漫·综合分展区动漫作品进行复评的通知

艺术中国 | 时间: 2009-12-24 14:38:03 | 文章来源: 第十一届全国美展组委会

哈尔滨市平房区:

第十一届全国美术作品展组委会定于2009年8月1日至8月4日对动漫·综合分展区动漫作品在京进行复评,请你单位安排四名监审工作人员准时到京,协助开展复评工作。

地 点:北京市顺义后沙峪裕民大街1号

(中央美院城市设计学院)

联系人:吕 康

电 话:010—80410801

15901257939

 

 

第十一届全国美术作品展组委会办公室

2009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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