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平房区:
第十一届全国美术作品展组委会定于2009年8月1日至8月4日对动漫·综合分展区动漫作品在京进行复评,请你单位安排四名监审工作人员准时到京,协助开展复评工作。
地 点:北京市顺义后沙峪裕民大街1号
(中央美院城市设计学院)
联系人:吕 康
电 话:010—80410801
15901257939
第十一届全国美术作品展组委会办公室
2009年7月
下一页关于印发《第十一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暨首届中国美术奖评奖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一页第十一届全国美展水彩粉画分展区官网已正式开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