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展览 > 清华美院艺术史论系30周年 > 招生培训

清华美院当代美术创作与前沿理论探索高级研修班招生简章

艺术中国 | 时间: 2013-11-26 11:20:00 | 文章来源: 艺术中国

清华美院当代美术创作与前沿理论探索高级研修班招生简章

 

立项号:1308010011     主办单位: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为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推动当代美术事业的发展,满足广大美协会员和美术爱好者继续深造与提高、交流的实际需求,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特举办“当代美术创作与前沿理论探索高级研修班”。

【资源优势】:充分利用清华大学高等艺术教育的资源优势,以美术学院教授与当今画坛名家担纲授课,理论课和技法课同时进行,发挥清华大学管理组织教学优势,提升基层美协会员及广大美术爱好者的艺术理论素养和创新能力。

【课程特色】:采用课堂讲授、技法示范、作品分析品鉴等多种灵活的教学模式,注重教师与学员、学员与学员之间的互动交流,提供全新的美术创作创新平台。

【预期目标】:通过学习,全面提升学员的美术理论水平、审美水平与综合创新能力,开拓艺术创作新视野。

【师资构成】:高研班的授课师资由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知名教授、中国画院知名画家,美术理论界著名评论家及当今画坛知名画家共同组成。

【拟开课程】:中国当代美术批评、美术前沿理论、中西绘画比较研究、当代水墨画创作与研究、中国画人物肖像的创新、中国工笔画传承与创新、油画技法的传承与创新、有中国特色的现实主义油画创作、油画肖像艺术与表现性写实、综合材料与绘画语言研究等课程。

【招生对象】: 各基层美协会员及广大美术爱好者

【招生人数】: 每期80人

【教学安排】: 采取集中全天授课的教学方式

【上课地点】: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预计开课时间】:2014年4月

【证书颁发】: 课程研修完成后,由清华大学教育培训管理处统一颁发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当代美术创作与前沿理论探索高级研修班”结业证书,加盖“清华大学教育培训证书专用章”钢印和“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公章,证书号可登录清华大学教育培训与认证网站查询。

【清华大学教育培训咨询投诉电话】400-818-0909

【清华大学教育培训与认证网】http://thtm.tsinghua.edu.cn

【学制学费】

1.采取脱产分期集中面授的教学方式,学制6天 。

2.授课地点在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3.学费为:8000元/人(含课程学习、资料、注册、颁发证书、学员证、同学会通讯录等费用)。

4.食宿可由学校统一联系安排,费用自理。

【报名及交费方式】

1.报名填表:网上下载《报名申请表》,填写后发至联系信箱(见下);或索取《报名申请表》,填写后发传真或邮箱(传真号码、邮箱地址见下)。

2.报名确认:办公室会根据学员报名表中的联系电话逐个确认,预留名额。

3.入学通知书:办公室将根据报名先后顺序寄发或传真《入学通知书》。

4.学员收到《入学通知书》后,请将学费汇至清华大学指定帐户,学校确认收到汇款后统一开据清华大学发票。

5.清华大学学费交纳帐户信息:

账户名称: 清华大学(单位代码)

帐 号: 0200004509089131550

开户行名称:工行北京分行海淀西区支行

用途一栏请注明:当代美术创作与前沿理论探索高级研修班(学员姓名)

6.学员报到:学员应按入学通知规定时间准时报到,报到时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近期免冠蓝色背景彩色小二寸照片4张。

7.咨询联系人:张老师 62798819 手机13520450500 zhangliang303303@163.com

              原老师 13520748413 yuanwl@mail.tsinghua.edu.cn

 

附报名表

当代美术创作与前沿理论探索高级研修班报名表

姓  名

 

民  族

 

学  历

 

出生年月日

 

职  务

 

职  称

 

生源省

 

生源市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传  真    

 

手  机

 

Email

 

工  作  经  历

起始时间

工    作   单   位

职   务

 

 

 

 

 

 

 

 

 

社  会  兼  职

任职时间

任   职   单   位

职   务

 

 

 

 

 

 

 

汇款账户:清华大学

开 户 行:工行北京分行海淀西区支行  

账    号:0200 0045 0908 9131 550

(在汇款底单注明“当代美术创作与前沿理论探索高研班”字样)

 

 

 

 

 单位盖章: 

 

           

      2013年  月  日

(此表复制有效)

 

 

凡注明 “艺术中国” 字样的视频、图片或文字内容均属于本网站专稿,如需转载图片请保留 “艺术中国” 水印,转载文字内容请注明来源艺术中国,否则本网站将依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维护网络知识产权。

打印文章    收 藏    欢迎访问艺术中国论坛 >>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码    

留言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