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创作不等于艺术教育
在中国,艺术创作往往也就等于艺术教育,艺术家也理所当然的可以作为艺术教育家或者说教师。他们肩负着创造艺术和教授艺术的双重使命,他们责任重大。然而却很少有人意识到自己所同时承担着双重的义务和责任,很少有人愿意或者说能够分清和区别这两类性质完全不同的问题。大多数情况下,这两个问题常常是被当作同一个问题来对待的。时至今日,这也是我们的艺术教育与世界其他国家艺术教育之间最大的不同。因为艺术是一项通过利用视觉因素改变和确立人类审美和情感的事业,而不是一项有关技能、法则训练、传授方式的工作。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基础教研室的同事们也曾非常的困惑,我们很难平衡这两项彼此密切相关却又截然不同的事业和工作,因为其中任何一项事业和工作的不成功都会导致唇亡齿寒甚至是两败俱伤的结果,就像人类在生命繁衍过程中所要遭遇的情形一样,我们当然需要母子平安,但如果需要我们在母子之间做出选择的话,我们就必须做出选择。而非常值得庆幸的是在如此困难的忠孝两全的抉择面前,我们的许多教师还是选择了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