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
4月,文化部启动“近现代(1840—2003)重大历史题材大型主题性美术创作研究工程”,后正式定名为“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
7月,文化部、财政部着手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领导小组和艺术委员会的筹组工作。
12月,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领导小组、艺术委员会筹组工作就绪,实施方案等文件草拟完成。
2005年
1月19日,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领导小组和艺术委员会成立并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这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的各项工作开始启动。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艺术委员会开始进行选题论证和实施办法拟定工作。
4月8日,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艺术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召开,就选题方案进行研究、讨论和修改。
8月,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选题经中宣部审核通过。
10月,经财政部审核,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获国家财政1.0156亿元专项资金。
2006年
3月10日,文化部、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实施办法》。
3月29日,文化部在杭州召开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申报工作会议,同时发布《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申报工作通知》。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领导小组副组长、文化部副部长陈晓光在会议上做了重要讲话。
4月1日,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申报工作正式开始。申报工作得到全国各地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美术单位的高度重视,他们根据申报通知要求,结合各自美术创作实际情况,分别制定了本地或本单位的申报工作组织实施方案,对申报阶段的具体操作环节也制定了相应的规则、程序和鼓励措施。
4月11日,上海市文广局、上海市美术家协会召开上海实施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工作通气会,动员组织美术工作者参与到工程申报与创作中来。
4月17日,北京市文化局组织召开了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研讨会。此前北京市文化局已经成立了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领导小组和艺术委员会。
4月25日至27日,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油画专业研讨会在北京召开,来自全国各地的油画创作家、理论家等70余人参加了会议。与会专家围绕中国历史题材油画创作的回顾、当前历史题材油画创作的探讨、重大历史题材油画创作与时代精神以及如何做好重大历史题材油画创作等问题进行热烈发言和讨论。
6月1日,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艺术委员会会议召开。艺术委员会听取了美术创作工程办公室最近一段工作情况报告,认真研究并决定了申报工作中部分重要问题的解决方案。针对申报工作中出现的选题和题材、作品尺寸、申报草稿、申报资格等几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讨论,并形成了一致意见,制订了相应的解决办法。根据会议精神,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办公室制定并下发《关于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6月14日至15日,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中国画创作研讨会在北京召开,来自全国各地的优秀专家、学者和画家50余人,就中国画的历史题材创作涉及的相关理论、实践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讨。
7月,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申报工作基本结束,共收到全国各地文化厅(局)和美术单位及部分海外艺术家申报选题600多件,参与申报的艺术家超过1000人。
8月4日至5日,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艺术委员会初选评审工作在北京举行。艺术委员会对申报者的申报资料和选题构思进行审查和评选。
8月8日至9日,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雕塑专业研讨会在北京召开,30多位雕塑家、理论家和学者与会,对重大历史题材雕塑创作的历史回顾和当前创作状态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讨论。
8月28日至29日,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艺术委员会对申报者进行初选复审。
10月,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办公室公布初选作者名单,共有127组创作者入围。
12月8日,中国美术学院召开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创作初稿观摩审议会议。
2007年
1月5日,中央美术学院召开专家点评会,对本校入围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初选创作者的作品进行逐一点评,提出修改意见。
1月22日,中国国家画院召开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初选入围作品点评会,对画院初选入围创作者的初稿进行观摩讨论,提出修改意见。
1月30日至31日,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艺术委员会召开初稿评审会议,对127名(组)初选入围作者的草图进行再次评审和筛选。艺术委员会分为国画组、油画和雕塑组,更加有针对性地依据三种不同艺术品种的创作特性,对初选入围的作品初稿进行逐一的评议和讨论。
2月1日,在中央美术学院召开初评总结会,向初选入围的创作者传达了初稿评审会议的修改意见。
4月18日,文化部、财政部联合发布《国家重大题材美术创作工程入选创作者名单》,共确定创作者115组,分别完成106个选题的创作。其中,国画创作作品40件,油画创作作品55件,雕塑创作作品20件。
5月11日,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创作会议暨委托创作责任书签订仪式在北京隆重举行。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办公室与创作者及其所在地区文化主管部门(所在单位)签署了委托创作责任书,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进入创作实施阶段。作为国家重大历史题材创作工程的前期投资,国家向每组签约创作者提供10万元至12万元的创作资助经费。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汇聚了目前国内美术界最权威、最具创作实力的艺术家,这其中既有德高望重的老艺术家,也有崭露头角的青年艺术家,还有一大批功底扎实、成绩斐然的中年艺术家。他们汇聚在一起,形成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强大的创作阵容。
5月12日,来自全国各地的百余名创作者与艺术委员会委员在中国美术馆进行深入的交流和研讨。经过几轮严格的筛选之后,终于获得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作品创作资格的艺术家们第一次与艺术委员会的专家有面对面的交流。艺术委员会专家对每位创作者的草图进行现场观摩指导,针对艺术构思和画面效果提出非常具体的修改和指导意见,给创作者下一阶段的创作带来极大的启发和推动。
2008年
1月22日,文化部艺术司、中央美术学院召开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入选作品创作讨论会,对本院入选的作品创作情况进行观摩研讨。
3月16日,全军美术创作规划会暨重大历史题材创作会在北京召开,对部队艺术家参与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的作品进行观摩研讨。
6月13日,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国画观摩研讨会在中国国家画院召开。国家画院和来自全国各地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国画创作者,以及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艺术委员会委员对部分国画作品进行观摩研讨。
6月14日,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雕塑观摩会召开,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艺术委员会及部分雕塑界专家学者对入选的20件雕塑作品创作情况进行观摩研讨。
6月24日,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艺术委员会部分专家赴杭州,参与浙江重大题材美术创作工程作品首次集中观摩活动。
7月23日,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油画观摩会召开,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艺术委员会和部分油画界专家学者对来自全国的20余件油画入选作品展开观摩研讨。
8月29日,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艺术委员会会议在文化部召开。会议总结了自签约完成进入创作实施阶段以来的工作情况,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办公室支持和组织入选创作者分画种、分地区、分单位进行创作观摩,取得显著成效,极大地推动了创作进程。
11月27日至28日,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办公室召开全体入选创作者集中观摩会,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艺术委员会对115名(组)入选创作者的创作情况进行集中观摩和具体的指导、评议。
2009年
4月28日,上海组织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作品观摩活动,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艺术委员会部分委员对上海地区的9件作品进行现场指导。
6月4日,中国美术学院对本院创作的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作品进行最终的创作情况检查。
6月15日,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艺术委员会会议在文化部召开,研究布置终审工作。
6月底至8月初,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终审评选分别在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中国美术馆进行。
9月21日,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作品展新闻发布会在中国美术馆举行。
9月22日,由中宣部、文化部、财政部共同主办的“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作品展”在中国美术馆开幕。作为“向祖国汇报——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系列文艺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向新中国六十华诞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