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救流失海外文物专项基金副总干事牛宪锋

时间:2009-02-25 15:06:52 |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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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告问题是追讨圆明园鼠兔首事件的焦点之一。对此,中华抢救流失海外文物专项基金副总干事牛宪锋表示,按照律师的说法,最适合当原告的是圆明园。

      中华抢救流失海外文物专项基金副总干事牛宪锋今天在作客中新网时表示,对于通过法律诉讼的途径来追索流失文物,我们实际上在03年的时候,就跟美国的一些律师来沟通过这个问题,后来也有中国的律师来参与探讨。

      07年的时候,我们就认识了这一次律师团的首席律师刘洋。07年的时候我们认识,之后我们也有一些探讨,包括这一次圆明园鼠首和兔首拍卖的消息传出以后,他也有一些动作,包括组建律师团诉诸法律,期间我们也有沟通。09年1月10号的时候,专门召开了一个抢救流失海外文物的法理研讨会,这个法理研讨会当时出席的有专门研究文化遗产保护的一些法学家,大学的教授,也包括刘洋,当时就是通过法律诉讼的途径来追索流失文物,我们当时也有一个非常热烈的讨论,有一些问题像原告是谁?被告是谁?法律依据是什么?证据在哪里?我们讲法律诉讼的话是比较严谨的程序,肯定就要求我们的工作做得非常的严谨,准备非常的充分,这样才能够去在法庭上面站得住脚。关于原告这个问题,最早我们和刘阳也有一个沟通,他讲到我们是合适的原告之一,但并不是最合适的。

      牛宪锋表示,按照他给我们讲,最合适的应该是圆明园,但是出于客观的原因,圆明园作为原告有一些困难。另外后来出现了一个原告,叫爱新觉罗中心会。但很多法学界的人士还有很多媒体的记者都在讨论这个问题。实际上对这个中心会,从我听到的一些意见当中,对他有一些质疑,认为他作为原告的身份不成立。同时我们也有我们自己的律师,他曾经给我们提出来了两点,最核心的两点,其一,我们如何,就是从法律层面上来讲,如何来定性,就是圆明园鼠首和兔首的的确确它的性质就是被战争掠夺的,这是定性的问题。我们在法律文件上这个定性能不能站得住脚。其二,最好的方式还是实际上不要直接一下子进入法律诉讼的环节,最好的方式还是通过外交层面的途径,外交协调,由政府出面来做,这是最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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