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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艺术与“道德”无关 需要更多的宽容

艺术中国 | 时间: 2009-02-11 14:49:03 | 文章来源: 东方早报

  近两年,原先局限在小圈子里的行为艺术渐渐向普通公众、向日常生活扩张,不少市民都曾在地铁车厢里遭遇过“牛头马面”,也有人被悬挂于居民区附近艺术馆外墙上酷似全裸尸体的艺术雕塑品吓到过,更多的人则在恰巧路过行为艺术现场时对其间发生的种种不可思议的“艺术行为”产生过“这算不算艺术”的质疑。一方面,“看不懂”、“令人震惊”是多数人对行为艺术的印象,另一方面在有一定思想深度的行为艺术之外,也确实存在着一些行为艺术家创作目的是为了出名而出名、为了反道德而反道德。在当下,行为艺术与公众、法律、道德的关系又该如何处理?

  行为艺术的出现最早可以追溯到20世纪60年代,其特点是以极端的方式对传统艺术进行反叛。但直到1990年代,借助于影像和照片技术的发展,行为艺术作品得以保存,此后,更多的艺术家尝试用行为艺术来表达观念。

  “行为艺术与道德无关”

  同济大学文化批评研究所教授张闳

  早报记者:您怎么看待行为艺术?如何界定这个概念?

  张闳:行为艺术就是通过某种行为来表达艺术理念。这种行为看上去跟公众的日常行为没有什么差别,但它显然是行为艺术家有意图的组织行为,而且,行为的目标并不指向如何具体地现实目的。也可以这样说,任何行为,如果不谋求现实的功利目的,在艺术家给定一个特定的艺术语境里,符合艺术基本规则(如感官震撼、形式创新等),它就可以被视作行为艺术。

  早报记者:行为艺术该不该有个道德底线?

  张闳:尽管常常有一些行为艺术在挑战公共道德的底线,但从根本上说,行为艺术与道德无关。行为艺术无关道德,但行为艺术家则属于法律和道德范畴内的公民。如果说要有一个底线的话,那就是既有的法律。行为艺术也跟其他行为一样,如果不触犯法律,不构成对他人和公共利益的伤害,就没有其他限制。

  早报记者:公众与行为艺术的关系是怎么样的?

  张闳:公众可以是行为艺术的鉴赏者,或旁观者,也可以是参与者,如果他认可行为艺术的规则的话。公众有权选择观看或规避行为艺术的现场。一般公众对行为艺术的不理解,这并不奇怪。即使是对许多经典艺术,又能说公众在多大程度上理解了呢?对于今天的行为艺术来说,最需要的不是理解,而是宽容。

  “很多行为艺术是可以被亲近的”

  上海证大现代艺术馆馆长沈其斌

  早报记者:您认为如何区别“行为艺术”与“非行为艺术”?

  沈其斌:“批判精神”、“超前意识”是行为艺术的重要内涵。鉴定一个行为艺术的标准是“行为”与“观念”之间是否能建立起传递的关系,“行为”是否能够成功地传达“观念”。

  早报记者:艺术与法律规范的关系是怎样的?

  沈其斌:鼓励创造和自由是艺术的核心概念。法律对艺术的规范应该存在于艺术市场、税收、非营利机构的管理上。

  早报记者:证大现代艺术馆在为期一年的“介入366”项目中,以各种实验的方式来探讨当代艺术的传播推广的问题、当代艺术与大众之间的关系,其中不少行为艺术发生在人群聚集的地方,观众的反映如何?

  沈其斌:观众的反映一般有两种,无动于衷或者好奇。实际上,90%以上的作品没有遭到大众的反感,很多人也愿意参与进来。

  从公众的角度来看,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对超前的艺术全盘接受,艺术家对行为艺术的态度也是一样,即使再过100年,情况也将会如此。行为艺术的传播范围要比其他门类的艺术范围小不少。公众所需要的应该是一种“引导”,通过多方面的渠道、角度来了解艺术,比如教育和文化活动。行为艺术本身和其他类型的艺术一样,并没有太多需要敏感和小心对待之处。

  早报记者:有些号称“行为艺术”的表演让人难以接受,但又往往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沈其斌:是的,但有些不成问题的问题反而被过于放大和妖魔化,这与媒体对事件关注点的偏离也有关联。实际上,更多的行为艺术并没有那么可怖,有很多行为艺术是可以被亲近的。引导与宽容才是对待公众和行为艺术两者关系的正确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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