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以一个老新闻工作者的名义,从引领社会舆论的角度,来谈一下对范曾告郭庆祥文汇报侵权这案件,2011年6月,这个案子北京昌平区法院已经判决了,这个案件判的对不对我现在不直接回答,但是我坚信,是非自有公论,公道就在人间,下面我从如何看待四个关系,看看这个案件判的是否正确,是不是公道,第一,既要认清形势主流,又要敢抓不良倾向,这是我们新闻内部的一句行话,我们的新闻宣传,我们的舆论引导,既要认清形式主流,同时每一个时期每一个阶段,又要针对出现的不良倾向,来抓住矛盾的主要方面,来组织宣传报道,来引导社会舆论。
这一两年,中央领导包括各界政府领导都对当前文艺批评的现象很不满,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同志,去年五月份到现在就文艺批评界的状况,有两次批示,对文艺批评界这种乱象这种风气十分不满,明确提出,要开展激进健康的文艺批评,原话:“文艺批评这是文化届自我教育,推陈出新,健康发展的主要机制”,中宣部部长也做过类似的批示。
7月25号人民日报发表了一篇文章,这篇文章对当前文艺界的乱象讲了3个方面的具体表现,明确提出了当前的现象严重影响了我们当前的文艺创作,文艺研究,严重影响了我们文化的大繁荣大发展,明确提出多谢积极的健康的评论,多一些一而逆耳忠言,少一些友情的褒扬,这让我联想到现在文艺界大部分风气,影响了我们文艺事业和新闻,缺少健康评论,歌功颂德太多,逆耳忠言太少,在这样的情况下,艺术品收藏家郭庆生不点名的批评了范曾不负责任不讲质量的种种表现,文汇报在专版发明了这篇文章,我觉得这很正常。其次,我觉得这样的文章太少,它针对当前文艺界的现象大声疾呼,这种文章太少了,对《文汇报》这种勇气,应该得到我们的鼓励和支持。在这样的形势下,范曾把郭庆祥和文汇报告上法庭,否定文艺批评,这将是文艺发展道路上前进的阻碍。
扫除掉文艺批评界的障碍,通过我们的报道,我们的舆论宣传,来进行曝光,这是我从新闻和传播的角度来谈,其次,事实是第一,评论才是第二,现在事实在哪里,评论是要客观真实的,要经过时间的评论的,我们的新闻评论,我们的政治评论要在四项基本原则前提下,在这个前提下可以各抒己见,这是政治评论,文艺评论更应该百花齐放百家争鸣,郭庆祥同志和文汇报对范曾这位画家在创作作品生产过程中,他认为一些不负责任不讲质量,对公众利益有损害的行为,他进行了争辩,他发表自己的看法,这很正常,对艺术可以发表不同的看法,如果其中有捏造事实,恶意攻击,那是不可以的,但是在这件事,范曾并没有因为这些评论名誉受到影响,艺术评论更允许发表不同的言论。
再来,我们要依法办事,要公正,我们也在强调加强舆论监督,司法机关、党和政府是工具,我们新闻也是工具,要相辅相成,公里法理,两者缺一不可,但是非常遗憾,现实生活中,新闻出于弱势的地位,我们现在舆论批评非常难,舆论监督非常难,我们就最近一年多的时间,去年7月份一个月,发生了很多起对记者的正当采访报道权进行阻拦。这个案件,如果我们大家认真的理性的思考一下,想一想,我们应该知道这个事件的真相是什么,我们都应该是有目共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