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家范曾讨名誉权索赔500万
被告:作为收藏家 有对文艺现象发表评论的权利
日前,国内著名画家范曾称《艺术家还是要凭作品说话》等文章的内容侵犯了其名誉权,起诉该文章的作者,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失500余万元。
被告之一郭庆祥今天回应说,作为一名收藏家,有对文艺现象发表评论的权利。
画家范曾起诉称:2010年5月至6月,郭庆祥以及孙某、谢某先后在《文汇报》发表《艺术家还是要凭作品说话》、《画家最终还是要凭作品说话》、《钱,可通神,亦可通笔墨耶》的署名文章,三篇文章主观武断,捕风捉影,随意攀比,不负责任,使用侮辱、诋毁、刻薄的语言,直接攻击原告。
范曾认为,上海《文汇报》是在全国具有重大影响的报纸,其刊登的三篇文章先后被主流媒体转载,被告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地随意贬损原告名誉,侮辱原告人格,导致自己的社会评价降低,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已构成了对自己名誉权的严重侵害,并给原告造成极大精神痛苦。
范曾要求该报登报向自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20万元,要求被告郭庆祥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500万元;要求被告谢某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20万元。
对于范曾的起诉,被告之一的郭庆祥通过助理作出回应。
郭庆祥称,作为一名收藏家应该有对文艺作品和现象发表评论的责任和权利。艺术家、画家或美术工作者不能把自己的水平夸大,其作品也不能一味迎合市场。这样,不但不能提高和引导大众的审美趋向,而且容易误导和歪曲艺术。对于被起诉文章,郭庆祥认为,批评诸如范曾这类现象,不存在个人名誉攻击,而是体现了当下一名艺术品收藏者的社会责任和文化担当。